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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大家谈】将绿色发展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极

2018-03-29 湖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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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0期】


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大家谈

基层院检察长篇

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铁军

大通湖区位于益阳市北部,地处洞庭腹地,是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中心地带。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工业、生活垃圾和废水污染,区域内水体普遍破坏严重。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已经从过去的“盼温饱”发展到现在的“盼环保”,从过去的“求生存”升级为现在的“求生态”。进入转型时期的大通湖检察院应该怎样找准自身定位,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完成自身差异化发展的目标呢?

经过认真思考,我们将坚持绿色发展,建立生态示范,抓好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把水环境治理作为重点,注重发挥环境保护和大湖治理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扎实推进生态大通湖建设。

强化责任意识,履行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担当。我们要克服畏难情绪,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和推进,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保护大通湖生态环境的监督职能作用,为守护大通湖区碧水蓝天构筑坚实的法治屏障。

立足检察职能,履行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担当。环境污染的司法治理,要求我们将生态检察工作拓展到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各个环节,以“检察职能+环保”的方式,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在开展大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我们将牢牢抓住“三个着力点”开展工作:第一是成立大通湖检察院水环境治理专项工作的督导组和领导小组,汇集侦监、民行精兵强将齐抓共管;第二是开展前期调研,制定专项方案,形成了《大湖水环境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是积极提前介入,有效引导侦查,通过深入现场核查、参加现场会、召开研讨会、调阅案卷材料、上门走访协调等方式,针对大湖周边养殖污染和违规捞取水底栖生物向环保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形成加快和准确打击犯罪的合力。

探索办案模式,履行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合理调配人手,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根据案情程度构建适当的办案组织,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的协调作用,加强协同作战力量,让执法力量和专业力量更好的结合。立足已搭建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抓好行政处罚后未移送案件排查、移送公安机关后未立案案件排查,大力拓展案源、强化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较好衔接。

加强宣传教育,履行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担当。创新开展生态检察系列宣传活动,制作“生态检察”专题视频片和专题宣传手册,向有关单位、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播放专题视频片、发放宣传手册;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健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果,打造检察工作环保品牌,营造大通湖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编 | 刘士琳

校稿 | 唐龙海

审核 | 孙意国

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综合处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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